嘉定区离婚纠纷代理律师--婚姻期间夫妻之间的欠条,离婚时的效力
来源:金玉珍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3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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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某和其爱人李某因为性格不和准备离婚,除了共同财产的分割之外,2009年李某要给他的干妈买金项链、金戒指和金耳环首饰,庆祝他干妈的60大寿,一共花了3万余元。当时王某不同意花这笔钱,李某就给王某打了一份3万元的欠条,说这钱算是借王某的。现在李某又主张他花的这笔钱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开支,欠条是无效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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